大家平时对大学介绍都十分关注,今天为大家整理了福建高等幼儿专科学校学费 2022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有哪些?,下面就随翰博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普高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一、基础信息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和邮政编码:
仓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邮编:350007
白马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49号 邮编:350025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院校
二、学校简介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源于1915年创办的福州协和幼稚师范学校,至今已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前身是2005年5月由原福建省福州幼儿师范学校和福建省福州艺术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和教育部备案,2012年4月更为现名。
现有仓山校区和白马校区两个校区,拥有覆盖全校的“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百兆桌面”高速校园网,建有“一站式”服务的智能数字信息化平台,免费无线网络覆盖校园,逐步建成智慧型数字化校园。校内建有附属幼儿园2所和实验实训室45个,我校汉语国际推广回国志愿者建立的创业幼儿园1所,与鼓楼区政府合作创办早教中心1个,在福州市建有“紧密合作型”校外教育实践基地82个。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01人。其中,教授9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74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130人,“双师素质”的91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1个,“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二十一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人,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人选5人,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国培专家库人选1人,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省培专家6人。
建有省级精品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教育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荣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和二等奖1项。主持省政府教育改革试点项目3个,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一项,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2个。
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开设学前教育、初等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计算机教育、艺术设计等8个专业,与新西兰高等教育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主要面向福建省招生,同时招收部分省外学生。2003年,启动我国首个专科层级学前教育专业留学生培养项目,至今已招收菲律宾、印尼、汶莱等国家留学生4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
三、招生计划
普高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三)录取排序时,如遇同分情况,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除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外,其他专业不设性别限制。
(五)师范类各专业需符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
(六)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五、学历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六、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5号文件,收费标准为:
专业名称 学费/学年
学前教育 6000元
学前教育(早教方向) 6000元
学前教育(英语方向) 6000元
学前教育(音乐方向) 7200元
学前教育(美术方向) 7200元
学前教育(中国与新西兰联合办学) 18000元
英语教育 6000元
初等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 6000元
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方向) 6000元
初等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 6000元
计算机教育 6000元
音乐教育 7200元
美术教育 7200元
艺术设计 7200元
(二)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电话:0591—87912254,0591—87957750
学校招生办QQ:1271933506
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电话:0591-83457935
传真:0591—87912254,0591—87957750
学校网址:
八、其他事项
本章程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月30日
翰博网
2022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年 福建 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幼儿双语方向)、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VR方向)、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研学旅游管理与服务、 艺术 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社会 工作 (青少年服务)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Fuji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源于1915年成立的福州协和幼稚师范学校,2005年5月,在福建省福州幼儿师范学校和福建省福州艺术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12年4月,经教育部备案,更名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东海校区(校本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嘉祥路801号(邮编362000)
2.永 春 校 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 (邮编3626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校简介: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890年。学校占地面积近500亩,目前教职工383人,在校生近5000人。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努力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 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组。
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秋季我校拟面向全国招生(福建、山西、安徽、河南、贵州、云南、甘肃、广西),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统招计划754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320人。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十条 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特教方向)、学前教育(英语方向)、学前教育(艺术方向)、早期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休闲服务与管理、主持与播音、体育教育、舞蹈教育(学前方向)、艺术教育(学前方向)。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1)大专一般专业,每学年6000元/生;
(2)大专艺术类专业,每学年7200元/生;
注: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0〕59号文件收取,500元/每生/每学年(永春校区600元/每生/每学年)。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方法:我校执行各省制订的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于福建省内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模式录取;对省外考生,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志愿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学〔2015〕3号文执行。
2、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毕业后担任教师的要求(身体外貌正常,语言表达清晰)。
4、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嘉祥路801号 邮编:362000
联 系 人:陈老师、郑老师、刘老师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sb@qzygz.net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392291、22371633、22717930
招生投诉电话:0595-22387109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度秋季招生工作。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凡以前我校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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